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销售攻坚战

销售攻坚战

发布时间:2024-04-07 18:08:17

  1. 优化营商环境,打好保卫战工作汇报
  2.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
  3. 防疫不松劲,春耕不误时,各地的“春耕保卫战”该如何打好?

一、优化营商环境,打好保卫战工作汇报

   优化营商环境,打好保卫战 工作汇报   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牵头、四个班子全员参与、镇街部门各司其职的项目分级包扶责任制,确保每个新建、续建和推进项目都有一个服务小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。职场范文我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资料,提供参考,希望能帮助到你。

工作汇报一   各位领导、同志们:

优化营商环境,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,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。振兴区委、区政府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和市软环境办的指导下,坚持党政齐抓,横向联动,上下同心,全员参与,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,主要做法是:

一、强化基础设施,打造营商环境硬实力

一是积极完善服务中心功能。投入xx万元,购置了原市粮食局x平方米办公区域作为服务中心新址。目前,中心已进驻了x个部门,设立了x个办事窗口,涉及审批事项x项、服务事项x项。今年,我区将再投入x万元,新建x平方米办事大厅,优化整合非行政审批和其它公共服务类事项,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。

二是积极筹建创业孵化基地。我区将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,以培育电商企业为抓手,着力打造电商培训和创业平台。启动了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工程,筹建xx平方米电商孵化中心,整合优化市区电商资源,加快促进电商集约化、市场化发展。设立了xx万元专项扶持基金,引导企业入驻孵化基地,帮助企业实现从“创客”到“创业”的转变。

二、提升行政效能,推进政务服务高水准

一是全面加强项目服务。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牵头、四个班子全员参与、镇街部门各司其职的项目分级包扶责任制,确保每个新建、续建和推进项目都有一个服务小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。主动介入项目立项、规划、环评等前期环节,为项目落地开工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。20xx年全区xx万以上开复工项目x个,总投资近xx亿元。

二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。积极推进“双告知”、“三证合一”等制度,20xx年全区工商系统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比上年增长x%。积极落实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、“先照后证”等制度改革,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。

三是全面提高审批效率。严格落实“一个中心对外、一个窗口受理、一条龙服务、一站式办结”四个一要求,先后建立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,优化审批流程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企业办理核名、设立、变更及迁移行政审批事项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1至3个工作日;区城建局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、变更、转移及补发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由60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。20xx年服务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xx件,办结率达100%。

三、突出问题导向,营造尊商护商浓氛围

一是强化诉求办理。充分利用民心网平台回应企业和群众期盼,重点解决涉商涉企问题,确保“最后一米”服务到位。20xx年共办理民心网咨询、投诉xx件,我区荣获全省“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。

二是强化综合研判。健全完善了涉企问题综合研判机制,通过区级领导走访、征求意见信箱、区政府网站、电话专线等形式,梳理总结企业、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。20xx年全区共受理意见建议xx个、困难问题xx个,均已全部吸纳和解决。

三是强化督导检查。建立了包括两办督查室、区软环境办、区直机关党工委在内的综合督查小组,对x个重点涉企部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。20xx年x月至今共开展各类督查x次,查摆问题x个,整改率达100%。

但是,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,我们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与省市党委、政府的要求,与广大企业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。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,在全区上下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再动员、再部署,认真落实兴伟书记、志浩市长讲话精神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要求,坚决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持久战。为此,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:

一是全面落实会议精神,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。紧紧围绕全省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”、全市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年”和本次会议,严格按照“八个凡是”要求,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,打造“诚信振兴”。牢固树立“人人都是营商环境”服务理念,坚持深入项目和企业,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对投资意愿强烈、投资项目“靠谱”的企业打通“绿色通道”,点对点的进行vip服务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推进落实。

二是全面规范权力运行,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。继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大力推行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将单位职能、行政许可项目、收费标准依据、服务承诺、监督电话、工作流程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、公示,加强诚信政府建设,打造公开、透明的服务型机关。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“党员先锋岗”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提高服务效率。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、信息、法律、人才、场地等全方位服务,多渠道提供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。

三是全面抓好问题整改,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。继续强化责任追究,把深化问责作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抓手,既要追究主体责任,又追究监督责任,实现问责常态化。对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恶劣的窗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先行停职,经查实后严肃问责,对群众反映好的干部,予以提拔重用。

对企业投诉打击报复、恶意执法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,经查实后根据情节给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。对领导干部干预市场经济活动、妨碍企业发展、私自插手企业工程发包、物资采购、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,依法依纪严肃查处。总之,请市委、市政府放心,振兴区委、区政府将借这次会议东风,全面认真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,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,为xx全面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!

工作汇报二   2020年x月xx日,州长罗x同志主持召开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,在听取我州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后,对进一步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要求:

一是要高度重视。

优化营商环境是州委、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,州级各部门、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6月30日召开的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围绕“办事不求人、审批不见面、最多跑一次”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,对标对表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》等,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;

二是要聚焦问题抓落实。

各县市、州级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,围绕全州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、企业座谈会反馈问题和自查自纠排查发现问题等6个问题清单,逐一对标整改销号;

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。

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,实行清单管理,实施“红黑榜”通报制度,强化跟踪问效,实行“日受理”“周小结”“月销账”,落实每月两次的工作调度制度;

四是要对标提质抓落实。

各县市、州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,自省不足、自加压力,结合实际对标先进,在改革深度、工作实度、推进力度上下功夫,着力转职能、提效率、激活力、促发展。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,全面优化政务服务,打好“攻坚战”“保位战”,持续推动全州营商环境提质增效。

二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

  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 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资源,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,宣传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;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,希望大家喜欢!

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,根据《xx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》(政办发〔2020〕40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以工业、燃煤、机动车、扬尘等领域为重点,坚持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施治,持续优化调整产业、能源、运输、用地等四大结构,强化夏季、秋冬季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综合治理,全面完成xx市下达的优良天数不少于280天,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/立方米考核指标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优化产业结构。

1.强化源头管控。积极推行区域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,配合省上、xx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。新(改、扩)建化工、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,应满足区域、规划环评要求。(市行政审批局牵头,生态环境局、发改局、工信局、自然资源局配合,各镇、街道、园区办、能化委负责落实)

2.严控“两高”行业产能。深入排查煤化工、防水材料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陶瓷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保温材料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等行业企业,按照国家、省上、xx政策要求,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。(市工信局负责,生态环境局、行政审批局、自然资源局配合)

3.强化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。创新监管方式,建立“散乱污”长效监管机制,新发现一户,整治到位一户,严防“散乱污”企业死灰复燃、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,实行动态清零管理。(市工信局负责,各镇、街道、生态环境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市场局配合)

4.强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。落实《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(2017-2020年)》,严格执行《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61/941-2018)。完成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9年版)》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登记工作。(市生态环境局负责,各镇、街道、发改局、工信局、自然资源局配合)

5.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。对建材、水泥、火电、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,对物料(含废渣)运输、装卸、储存、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。(市生态环境局负责,工信局、自然资源局配合)

6.稳步推进产业集群升级发展。针对特色企业集群,明确发展定位、规模及布局,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。(市工信局负责,发改局、生态环境局配合)

开展工业企业应急绩效提升行动,加大政策资金支持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发改局、工信局、财政局负责)

7.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。全面实施《xx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》,全面清理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淘汰类工业炉窑,取缔燃煤热风炉,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、烘干炉(窑),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。(市工信局负责,生态环境局配合)

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方面,对以煤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,加快利用清洁低碳能源、电厂热力等方式实施替代。(市工信局、发改局、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)

污染深度治理方面,积极开展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,确保工业炉窑达标排放。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,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、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。年底前,完成砖瓦企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。(市自然资源局负责,生态环境局、新民镇、北极镇、韩家镇、城关街道配合)

8.深化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。按照《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(2018-2020年)》要求,依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建立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污单位名录库,持续开展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家具、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。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存储、转移和输送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、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。对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载有气态或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,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工信局、文旅局负责)

源头替代方面,在家具、机械设备制造、汽修、印刷等行业,大力推广使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。(市工信局牵头,文旅局、交通局、生态环境局、住建局、城管局、市场局负责)

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执法。完善台账管理,加强配电监管系统运用,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,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,严查因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、不正常运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标排放问题。(市城管局负责)

加强汽修行业执法监管,鼓励引导汽修企业落实夏防错时生产,严查违规作业、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。(市交通局负责)

(二)持续改善能源结构。

9.严格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。完成xx市下达的煤炭消费削减任务,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,实现煤炭消费较2015年负增长。按照煤炭集中使用、清洁利用的原则,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,提高电力用煤比例,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较2015年明显提高。(市发改局、工信局分别负责)

10.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。坚持“以气定改、以供定需,先立后破、不立不破”原则,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,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。(市发改局牵头,各镇、街道负责,生态环境局、财政局、住建局配合)

按期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第二年度任务。(市住建局负责,发改局、财政局配合)

11.加大煤质监管力度。以洁净煤生产、销售环节为重点,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,确保生产、流通的洁净煤符合标准。加大散煤场点排查整治力度,严查流动销售劣质煤行为。强化秋冬季期间散煤监管,在交通干道、超限站设卡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,严防劣质煤流入。在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,组织有偿回收民用剩余煤炭,严防散煤复烧。(市市场局、各镇、街道分别负责,公安局、交通局、工信局、财政局配合)

12.开展锅炉综合整治。严格执行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/61 1226—2018)。持续加大35蒸吨/时以下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力度,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,发现一台,拆改一台。对不具备拆改条件且长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锅炉和已实施“煤改气”改造但天然气供应暂不稳定保留应急备用的燃煤锅炉,须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各镇、街道负责,工信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市场局、供热燃气处配合)

13.加强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。新增天然气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,实现“增气减煤”。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。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,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,采暖季期间实行“压非保民”。(市发改局牵头,供热燃气处负责,生态环境局、财政局、住建局配合)

(三)运输结构调整

14.优化货物运输结构。加快电力、化工、煤炭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申报建设,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线能力,大幅提高煤炭铁路运输比例,2020年重点企业铁路货运比例达到50%以上。(市交通局负责,工信局、发改局、财政局、生态环境局配合)

15.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。按照政府引导、企业负责、全程监控模式,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。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,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,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公安局、交通局负责)

16.深入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。持续巩固“油改气”老旧车淘汰工作成效,加大路面缉查力度,按期完成省上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。(市公安交管大队、交通局分别负责)

17.加快车辆结构升级。城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、邮政、出租、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,使用比例达到80%。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。(市交通局负责,发改局、工信局、财政局、公安局、生态环境局配合)

城区新增或更换环卫、绿化、市政等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。(市城管局负责)

推进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式充电桩建设(市住建局负责,自然资源局、地电xx分公司配合)

18.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。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,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、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动执法机制。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/维护(i/m)制度,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,应当进行维修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公安交管大队、交通局负责)

加强对机动车销售、维修、检验机构(企业)执法监管,严查销售不达标车辆、维修造假、检测不规范及数据造假等行为。(市交通局负责维修企业,市场局负责机动车销售市场及检验机构监管,公安交管大队、生态环境局配合)

19.强化油品质量监管。常态化开展“黑加油站点”治理专项行动,依法取缔“黑加油站点”和非法流动加油车,持续整顿成品油市场秩序。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监督检查,严查不正常使用行为。持续加大油品抽检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生产、销售不合格国家标准车用燃油行为。(市市场局牵头,公安局、应急管理局、生态环境局负责)

20.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。凡达不到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》(gb 36886—2018)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,禁止使用。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,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工信局、住建局、城管局、市场局、应急管理局、交通局、自然资源局、水利局、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)

(四)切实改善用地结构

21.严格施工扬尘监管。建立房建、拆迁、水利、交通、供热、市政施工项目全口径统计台账,每月动态更新。城区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、物料堆放覆盖、土方开挖湿法作业、路面硬化、出入车辆冲洗、渣土车辆密闭运输“6个100%”要求,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实现扬尘在线及视频监控全覆盖;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、砂浆、灰土;严格红黄绿牌管理制度,常态化开展扬尘治理执法检查,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,情节严重的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。(市住建局、城管局、水利局、交通局、公安交管大队分别负责)

严格渣土运输公司化、规范化管理考核,渣土车全封闭运输并达到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。持续开展渣土运输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,严查违规运输问题。(市城管局负责,公安交管大队、交通局配合)

22.控制道路扬尘污染。实行机械化清扫、精细化保洁、地毯式吸尘、定时段清洗、全方位洒水的“五位一体”作业模式,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,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,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。参照市区作业标准,夯实属地管理责任,加强城乡结合部、312国道豳风段、早瑶路、鸣玉池等重点区域清扫保洁。建立国、省、县、乡干道常态化清扫保洁机制。(市城管局、交通局、公路段分别负责)

建立城区裸露地块动态管理清单,实施绿化、硬化整治。(市住建局、城管局分别负责)。

23.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。对商混站、白灰场、砂石场、二灰石拌合场、砖瓦场、矿山开采、煤矿、储煤场、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以及火电、水泥和燃煤锅炉等开展摸排,建立管理台账。对违法违规企业(摊点)依法查处整治;对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监督落实物料堆场抑尘措施,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,建设围墙、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,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,在装卸处配备吸尘、喷淋等设施,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,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。加强高铁配套料场、拌合站日常监管,建立管理台账,严格落实围挡、场地硬化、封闭料仓、喷淋、车辆冲洗、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。(市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局、水利局、工信局、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)

24.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。监督砖瓦行业结合实际升级改造治污设施,配套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并联网运行,严格执行《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61/941-2018)。加快违规关闭砖厂复垦复绿,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。(市自然资源局负责,生态环境局配合)

25.有效控制农业源氨排放。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,增加有机肥使用量,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。提高化肥利用率,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、处理设施建设,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,减少氨挥发排放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,生态环境局配合)

26.全面加强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。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饲料化、肥料化、基料化、原料化,培育发展龙头企业,示范带动秸秆和果树枝等原料利用专业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发展。力争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%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,发改局配合)

27.严控生物质露天焚烧。夯实市、镇、村三级网格管理责任,实行线上热成像视频监控与线下网格员巡查联动管理,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,有效解决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问题。(市治污降霾办牵头,各镇、街道负责)

依据《xx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。(市公安局负责,生态环境局配合)

28.严格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。城区全时段禁止销售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,全面加强春节、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宣传、巡查,加大违法案例查处曝光力度。(市公安局负责,应急管理局配合)

(五)打好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

29.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。以明显减低pm2.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数为目标,以“工、煤、车、尘、燃”为重点治理领域,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。健全调度指挥、分析研判、排名通报、预警督办机制,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治污降霾办、发改局、公安交管大队、工信局、财政局、住建局、交通局、城管局负责)

30.夯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。对标对表生态环境部、省生态环境厅要求,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。坚持绩效分级、差异化管控原则,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到企业各生产工艺环节,实施“一厂一策”清单化管理,严禁“一刀切”式停限产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,加强工业企业用电量调度,分析预警前后企业电力负荷变化情况,监督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工信局、交通局、公安交管大队、住建局、地电xx分公司负责)

9月底前,完善水泥、商混、煤炭、砖瓦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理台账,夯实企业主体责任,推进“清洁运输”。应急响应期间,强化督导检查,严格落实应急运输措施。(市交通局牵头,工信局、公安交管大队、自然资源局负责)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镇(街道)、相关部门(单位)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,制定落实措施,细化任务分解,明确责任人员,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。

(二)强化执法监管。紧盯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力度,加密执法检查频次,加大违法处罚力度,实现科技执法、精准执法。严格执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严厉打击超标排污、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。

(三)健全监管体系。依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,健全监管机制,落实热点网格污染源排查、问题整改、日常监管、信息报送等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督办。健全网格员培训、考核、激励管理制度,完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,推行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公开。

(四)加大宣传力度。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资源,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,宣传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。建立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应急响应机制,及时发布预警消息,组织专家团队公开发声解读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。

三、防疫不松劲,春耕不误时,各地的“春耕保卫战”该如何打好?

一定要把握最佳的耕种时间,千万不要错过最佳的时期,一定要在谷雨之后开始农作,然后要及时浇水施肥,同时也应该做好种子育苗工作,政府的相关人员应该确保种子能够正常供应。